名井南休息一年以後的復出,果然在朴導新電影籌拍的記者會上引起話題,大家所關注的焦點果然就是名井南,當然這次電影的女主角設定,也很像完全是為了名井南量身打造的。
所以也開始有很多八卦消息從四面八方傳出來,說名井南是為愛復出,也隱射朴志效是最大的推手,就連劇本都是為對方所寫。
也讓大家都開始討論名井南的隱退,是不是跟與TAL公司社長孫彩瑛分手有關,而朴志效就是讓名井南走出情傷的人。
這消息馬上就傳到孫社長的手機裡,有人看著八卦報導的新聞額角發疼,為什麼讓名井南復出的是自己,現在卻被那個叫朴志效的導演給撿走了,心裡還是有點不快。
她瞇著眼看完八卦新聞以後,馬上打了內線給工作繁忙的周本部長,對方一接起電話時劈頭就問。
「今年公司的代言人合約簽了沒?」
「報告社長,還沒呢,現在還在討論中。」
「不用討論了,人選我定好了,我去簽回來給妳。」
一說完,周本部長的電話就被掛了,這狀況讓周本部長嘆了一口氣,她看著手上代言人的討論開會的紀錄,無疑又是名井南是首選。
畢竟這個人的復出,可以讓TAL公司重新充滿話題,當然也是因為TAL在去年找的代言人,沒有替公司帶來明顯的效應,所以在大家的專業判斷跟評估,名井南依舊是TAL公司最適合的品牌代言人。
完全就不是為了某人可以邊工作邊談戀愛的關係,這讓周本部長大力的蓋上會議紀錄,並在嘴裡呢喃了一句。
「最好是可以順利簽回來,千萬不要給我搞砸了!」
會說這句話也不是沒有道理,因為她跟紗夏曾經提起過公司代言人的事,但女友打從心裡還是希望名井南的戀情可以私下點,而那些八卦誹聞不回應不澄清就沒事了,最怕的還是真的戀愛新聞被曝光。
所以子瑜原本也很煩惱該怎麼去接洽這件事,沒想到自家公司的孫大社長竟然自告奮勇,這點讓她還是不禁勾起壞笑,心想公司代言人的部分大概是沒什麼問題了。
就在名井南新電影記者會後幾天,就有人開著高級私家車,在南拍攝雜誌的地方埋伏著,那個人的車就緊貼著名井南的保姆車旁,故意熄掉引擎靜靜的等待著。
在看到紗夏跟南準備一起走到保姆車時,車裡的人馬上撥了一通電話,待對方一接起來那人馬上就說。
「快!打電話給紗夏!找理由絆住她!」
電話那頭的人嘆了一口氣掛掉電話,彩瑛很快地就看到紗夏接起電話並擺了手,好像在叫南自己先走到保姆車的樣子。
車子裡面的人戴著墨鏡勾起壞笑,靜靜地等著名井南走近那台白色保姆車,而紗夏則站在不遠處用遙控替南打開車門。
就在南準備踏上保姆車時,有人馬上降下車窗,發出一連串想引起注意的聲音。
「噓!噓!噓一」
這時南才注意到隔壁車的人,而車上的人拉下墨鏡歪了頭,要南坐上她的副駕駛座。
而紗夏就在不遠處看著南沒有上保姆車,反而是自動走到隔壁那台車坐上副駕駛座,紗夏看到都還來不及阻止,車子就從她眼前開走了!
「等一下!」
紗夏的一聲嚇到了手機那頭的人,急忙詢問發生了什麼事。
「我看到南上了別台車走了。」
聽到這句話的子瑜一股了然於心的感覺,TAL的新社長大人還是那樣老套,她趕緊出聲告訴紗夏。
「別擔心,南也不是小孩了,但開車的那個我就不太確定了。」
「該不會接走她的人是......」
「嗯,就是妳想的那個人。」
紗夏扶額一臉難以置信,開始出聲質問手機那頭的人。
「所以妳是幫兇?」
「不是,妳可別誤會我!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。」
子瑜可不承認自己是幫兇,她只是一個聽老闆話的上班族,下屬一向只有被告知的份,也只需要完成任務就可以了,不需要過問為何要做這件事。
但電話那頭的人沒有回話,似乎是有點氣頭上,子瑜就輕輕出聲安撫女友。
「我是真的很想妳,才打電話找妳的......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......」
紗夏聽到電話那頭的人說的話,心都融化了。她怎麼會不知道子瑜一向都是聽命行事,不過問原因。
也只是嘆了一口氣,說了一聲沒事,反正知道人被誰接走了就好,她也無力去找南回來,本來兩人就是要先回公司一趟,後來就要下班回家去,現在也不過是讓南提早下班了。
聽到女友無奈的口氣,她也非常心疼,但因為公司的利益關係,她也只好犧牲自己。
她在電話裡答應了紗夏,要給她一個豐盛的晚餐,也順便告訴她,TAL公司會給她們公司一個賺大錢的機會,要她不要太難過,這事可是百好無一害。
紗夏也只能點頭答應,因為人都被對方接走了,她只好先將保姆車開回家後,就好好等著周本部長下班,待對方帶上好料跟她自己上門,好讓她可以飽餐一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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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井南坐在副駕駛座上,看著帶著墨鏡的駕駛帥氣的開著車,但還是忍不住調侃。
「請問孫大社長,這次又有何貴事?」
聽到南的問話,讓彩瑛勾起嘴角,她馬上從座位旁的縫隙裡,抽出一個黑色資料夾,直接遞給旁邊這位大明星。
「看看上面的條件,沒問題就簽約吧?」
南看了一下合約抬頭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,原來是有人準備越過她的經紀人,要私下簽下她。
「這合約沒問題吧?」
南笑著問彩瑛這個不是問題的問題,她當然知道身旁的人不會害她,但還是想要調侃一下這個大老闆。
而彩瑛沒有說話,只有無害的微笑,讓南也無奈的一笑作為回應,馬上找了一個藉口打算不要簽約。
「但我沒有帶公司印章耶?」
「妳簽名就可以了,剩下的周本部長會處理。」
南真心替好友難過,雖然經紀公司也有自己的策略考量,但因為剛復出,所有的新代言合約都還在洽談中,沒想到就有人直接帶著合約綁走她。
這模式還是一樣那麼老套。
彩瑛聽到南拿著她遞給她的鋼筆,發出刷刷刷的簽名聲後,就止不住好心情,嘴角一直上揚著沒有掉下來。
就在南闔上合約準備遞還給彩瑛時,就看到開車的人搖著頭,發出嘖嘖嘖的聲音。
「怎麼還是學不乖。」
一說完這句話,彩瑛一臉淡定用右手兩指畫了半圈,要南繼續把手上的合約翻完。
果不其然的又在下一頁,看到上面寫著讓人無言的備註,而合約內文也有特別註明"備註"屬於合約的一部分。
備註:
1. 當甲方有需要乙方陪同出差時,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。
2. 陪同出差時,乙方必須身穿全身紅色洋裝。
彩瑛依舊露出了酒窩,一臉無害的樣子,讓南有點無言。
心想這人當初要她穿紅色洋裝,是因為臉盲要方便辨識的關係,但現在還是一樣要她穿同類型的衣服,那又是為了什麼?
「妳到底對紅色洋裝有什麼癖好?」
聽到這句的彩瑛,趁紅燈停下時,看向南的方向深情款款地說。
「不是癖好,是我的理想型。」
原來彩瑛在那次出差時,就已經被名井南深深的吸引,才會故意在簽約時又加上這個備註,除了紀念那次的相遇,更延續著這個緣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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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彩瑛這次特別來接南,還有一個重要的任務,就是她已經將南變身的相片都整理好,準備還給她。
彩瑛把後車箱的兩袋相框搬下來,跟著南進到屋內並走到了那個空蕩蕩的房間。
地毯上的血跡已經不在,南已經將地毯全部換掉,甚至麻煩定延把牆壁都粉刷過一次。
彩瑛跟南兩個人把袋子裡的相框一一放回原本的位置,把原本被清的空蕩蕩的房間,又恢復成原來的樣子。
但還是有個地方只有相框沒有照片,而那個位置就是南準備要放死前的最後一張照片的地方。
兩個人站在這個相框前沉默了一下,這時候彩瑛開口說。
「這裡是要放妳死前的最後一張照片。」
彩瑛只是重複了南當初跟她講的話,對於這個位置她沒辦法給南任何意見。
因為這裡是她的房間,也可以說是她的腦袋又或者是南的心臟,裡面所有的一切都是南,南跟這個房間密不可分。
但南聽了彩瑛的話後,搖搖頭。
「我不想等到那時候才放上照片。」
聽到南的話,讓彩瑛將頭轉向了她,既然不想等到那時候才放照片,那她打算現在放什麼樣的照片在這裡。
彩瑛突然勾起嘴角,向南提議。
「可以放我們的結婚照。」
「誰說要跟妳結婚的?而且妳的意思不就是現在就要結婚?」
彩瑛聽到南的反問,拼命點頭。
「對,結婚,而且最好馬上結婚。」
「拜託,我才剛復出。而且我之前早就說過,藝人結婚是會掉價的。」
聽到南的話,彩瑛一臉不以為然,輕鬆的說。
「掉的價差,我來補。」
「妳!唉......」
南嘆了一口氣,她實在講不贏這個有錢的財閥,她也不想跟她爭論。
只是拿出口袋的手機,遞給了彩瑛。
「我們現在一起拍張照吧!」
「現在?」
「對,就是現在。」
其實她們相處那麼久以來,從未一起拍過一張照片。
無非就是彩瑛其實並不喜歡拍照,因為以前的她看不見自己的臉,覺得照片對她來說是沒有意義的,就跟她自己照鏡子一樣,連自己的笑都看不出來。
所以彩瑛拿起手機跟南喬了一個好位置,把南變身過的那些照片當作背景,準備照下一張兩人難得的合照。
彩瑛看著她高舉的手機螢幕,看清楚了南在她身旁的微笑也看清楚了自己的,她們兩人親密的依偎著臉緊靠著臉,快門按下,一張閃瞎眾人的情侶自拍照就此誕生。
南檢視著拍完後的照片,點點頭。
「沒想到妳蠻會自拍的嗎?」
「是這房間燈光好吧。」
彩瑛說出了自己的觀點,照片的好壞跟光線有關,當然也跟她的技術有關,她也從不知道原來她有自拍的才能。
南走到那台很久沒用的照片列印機,準備將手機的照片列印出來,也幸好一年多沒用的機器依舊好好的運作著,馬上就把剛剛手機裡的照片給印了出來。
彩瑛看著南把大相框取下,將兩人的照片夾在相框的正中間,又掛回牆上。
那個位置不再是空的,也不再是等待死亡的地方,而是現在。
兩人看著那個大大的華麗相框,中間夾著一張小小的自拍照,覺得實在很突兀也很好笑。
這時候的彩瑛馬上拿出她的手機,偷偷靠近南的臉龐,把手機瞬間舉起叫了南一聲。
一張兩人BOBO的照片就出現在彩瑛的手機裡,她馬上開心的展示給南,並表示要南把她印出來也放進相框裡。
南只是寵溺的笑,又拿起彩瑛的手機,拍下她在彩瑛臉頰上親上一口的照片。
她兩人拍了很多照片,甚至連在睡覺的RAY也無法倖免於難,硬是被她們給挖了起來,拍了好幾張全家福的概念。
最後那個大大的相框裡,擺滿了她們各式各樣表情的照片,當然還有RAY充滿無奈的表情。
等她們把相框擺滿以後,南就說了一句。
「就先這樣吧。」
「好。」
彩瑛開心的應聲,她很高興自己跟南的照片,可以留在那個原本只屬於南的相片房裡。
一個原本只有南自己的地方,有了彩瑛的加入而更加完整,甚至不再害怕自己死前又是頂著什麼樣子。
因為她知道,彩瑛永遠都會知道她是誰。
更是為了她,用了兩次生命去愛她的人。
所以還有誰有資格留在心裡,當然就只有這個永遠可以找到她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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