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年大掃除,我從架上抽出一本書,書上面染上厚厚的灰塵,這是我前女友送給我的書,就在她要起身去美國前,我們為此吵了無數的架,因為我說這樣的距離,只剩分手這個結果,沒有第二種可能,你急忙著解釋,我不聽,直到你要離開前,才在我家信箱放進這本書,沒想到分手也八年了,這本書我還留著,我甚至知道裡面夾著一封信,但我不願意打開,我已經預想信的內容,肯定是道歉跟別離,我們將會永遠的分手,難道還有其他答案嗎?

 

  一本不看的書,只有丟到垃圾桶的命運,在我投往垃圾桶時,書敲到了桶邊打開,掉出那封被我封存的信,信封有書的保護只有幾個霉點,我彎腰撿了起來,隨意的拿它拍了拍褲子,看著信封上寫著我的小名,但大概只有你會這樣叫了,我很猶豫的看著信,都八年了還有打開的必要嗎?如果就跟自己預想的一樣,我是不是又要傷第二次心,為了一個負心的人。

 

  心想算了,都要丟掉了,看一眼無妨,反正它早晚都要進垃圾桶,是八年前還是今天的差別,我打開黏貼牢固的信封,看著我懷念的筆跡,我仔細看著上面的每一個字,我哭了,這封信不是離別,而是一個承諾,你留下了回來的時間,留下了見面的地點,告訴我到了這天,我們將永遠不會分開。

 

  日期是1/22,是五年前的今天,你會在我們相遇的地方等我,這樣你就會明白我的決定,原來我已經錯過五年,我當初還苦苦等著你何時回來,沒想到你已經告訴我日期,而我卻覺得是永遠的離別,真傻。

 

  我收起那封信,撿起那本無辜的書,把它放回書架上,因為那是我的書,送我了就是我的,我可以永遠留下它吧,當作紀念,一個自以聰明的紀念,沒有親手打開它,就判對方死刑,真的是最聰明的傻瓜。

 

  不知道為何,通常足不出戶的自己,今天特別想出門,我拿了一件大衣戴上毛帽,就走出大門,漫無目的走著,一路走到我們相遇的地方,那裡是個不起眼的矮房,卻是我第一眼看到你的地方,你圍著圍巾手裡拿著書,就像我現在看到的一樣,你正站在那裡,就跟我第一次遇到你一樣,我緊張地走向你,等我剩一步的時候你抬了頭,看向我。

 

  「信看了?」

 

  「看了。」

 

  「我回來了。」

 

  「我知道。」

 

  很抱歉,我現在才知道,讓你空等了五年。

 

  如果當初不要預想我們的結局,或許我可以讓你也少傷心一點,對不起我來遲了,從現在開始還來得及嗎?

 

  「走吧,我們一起去吃轉角的丼飯。」

 

  這是吵架和解時會用的方法,我笑了,點了頭先走一步,隨後我就感受到這寒冷的天氣,唯一溫暖的手,謝謝你願意等我,等我願意打開那封信,如果我不打開,你會一直等下去嗎?

 

  這次我不想預想結局了,眼見為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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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發表在痞克邦的貼文,但最近那個區塊偶爾顯現不出來,所以就搬來這裡了。

沒有CP,隨手寫寫的。

是之前跟人討論過的題材「夾在書裡的信,過了一段時間才發現」大概是這樣,所以就寫了。

至於為何說是《結局》,因為結局從不是用預想的,而是要眼見為憑,親自走一遭才知道的。

就跟那封夾在書裡的信,你只是沒有勇氣打開,而不是結局就是如你所想的。

是以我當時的心情,寫下的小品 (?

<2022/04/23 21:30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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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-Hs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