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知道歌詞原本的意思,但內文不一定與歌詞完全正相關。

  不要指教我歌詞原意,因為我不想聽。(摀著耳朵閉上眼睛)

 

Billie Eilish - wish you were gay

 

  「如果妳是男生,我應該會喜歡上妳。」

 

  這句話我從國小開始聽到我出社會,小時候不懂這句話真正的涵義,甚至還會有點高興,至少她會喜歡我只要我是男生的話。

 

  而且講這句話的人還真不少,自己想必應該很受歡迎吧!長大了以後才知道,原來這是拒絕妳最好的理由。

 

  曾幾何時我會還幻想自己就是男生,打扮得非常帥氣剪著俐落的短髮,不穿裙子聲音故意壓得低沉。

 

  連講電話時,對方都會不自覺得稱呼自己一句先生。走在路上,有人會拍妳的肩膀叫妳一聲先生,告訴妳妳的東西掉了。

 

  以前的我都不以為意,甚至覺得對!我就是要像男生一樣,至少外表要像,內心及衣服底下的自己是別人看不到的。

 

 

  在我有印象以來,性別刻板印象的問題就一直存在。

 

  還記得幼稚園的時候,我有個好朋友叫林娜璉,我們那時候只有五歲,她拉著我的手要我跟她一起玩扮家家酒。

 

  她還拉了一個皮膚白皙的小女孩一起來玩,只記得她的外號叫豆腐,名字我就沒有印象了。

 

  角色分配的時候,林娜璉搶著要當懷孕的媽媽,而豆腐是要幫忙接生的護士,輪到我決定角色。

 

  「我要當爸爸。」

 

  當我講完這句話以後,她們不約而同的回答了我。

 

  「不行!爸爸是男生,妳是女生,所以不行。」

 

  當時的我有點難過我不能當爸爸這個角色,但我不知道我還想當什麼,因為看到娜璉扮演懷孕了的媽媽,我就想當守護她跟小孩的可靠爸爸。

 

  一句"不行"讓我愣在那裡,她們不停追問我要扮演什麼,我就像時間停止了一樣,小腦袋不停地轉著,到底要當什麼好,我不當爸爸那娜璉該怎麼辦!

 

  她們看我站在那都沒有反應,兩人就站起來手牽手對我說了一句。

 

  「不管妳了,我們要去找別人玩了。」

 

  我看著她們離開以後,我幼稚園跟娜璉和豆腐的印象也跟著消失了,我不記得我們還有再玩在一起嗎?真的一點印象都沒有。

 

  我記得當時的我留了一頭長髮每天穿著裙子,頭髮還是我爸爸幫我綁的,但幼稚園以後我剪掉了長髮就再也沒留長了,就連裙子也是小學以後就再也不穿了。

 

  當自己長大了以後每每想起這件事,都有點鼻酸,原來社會上爸爸的角色,當妳有著一頭長髮穿著裙子就沒有資格了,這社會從小就是這樣定義著。

 

 

  到了國小我頂著一頭黑色短髮,每天都穿著運動服或者是便服上學,沒有人會管我,而且我每天都過得很開心,開心的同學們打鬧嘻笑著。

 

  我們會互相討論誰喜歡誰,我那時候非常喜歡一個二年級上學期轉來的女同學,還記得她的名字叫做朴志效。

 

  她眼睛大大的長得很可愛,班上有幾個人喜歡她我也很喜歡他,但只有我是女生而已,所以我都會跟著男同學一起竊竊私語討論著。

 

  因為我是女生的關係,接近起來更加地容易,所以自然而然常常會分在同一組,甚至一起回家隊伍也排在一起,我們也會常常牽著小手一起走路回家。

 

  偶爾會在教室正大光明握著她的手,告訴她,她在我的眼裡有多麼漂亮,我有多麼的喜歡她,但好景不常。

 

  有一天她突然遠離了我,她只用了一個晚上的時間就跟我劃清了界線,一早到教室的我,看著她將位置搬離了我的旁邊,科學分組也跟我拆開甚至連回家的隊伍也分得遠遠的。

 

  每當我看到她要開口時,她不是馬上轉頭就是繞道而行,我疑惑地問著身旁的朋友,沒有人知道原因,我覺得很難過難道是我做錯了什麼嗎?

 

  直到二年級要結束時我們才又搭上了話,我跟她保持著一個人的距離,我問她為何突然不理我。

 

  「我忘記了,好像是覺得我們這樣好像怪怪的。」

 

  我當下其實並不難過,只是覺得原來如此啊,還是有原因的嘛,但這個原因好像有點莫名其妙,我的初戀也是我第一次的單戀就這樣莫名其妙的被判了死刑。

 

  三年級分班以後就自然而然斷了聯繫,但因為五年級一起練田徑又有了交集,永遠都無法忘記國小六年級快畢業時,我陪妳回妳的教室拿東西。

 

  我看著教室後的教室布置有一個妳們班小時候的照片區,我一眼就認出了二年級的妳,我指著照片說「妳真的很漂亮。」

 

  「大概只有妳會這麼說。」

 

  雖然不知道這句話是什麼意思,但我聞到了一點叫做"錯過"的氣息,她的語氣讓我覺得有點奇怪,我當初一直都說妳很漂亮啊,但妳遠離了我,而我也只能接受了妳的遠離。

 

  面對這樣的自己,我希望自己在上國中前可以改變自己,嘗試跟著班上女生一樣喜歡男生,但是這其實有點愚蠢。

 

  我看著朋友跟我共同喜歡的對象,我雖然嘴裡說著喜歡但眼睛無法像我的朋友看到他時一樣閃閃發亮,我反而是看到他交的女朋友時眼睛才會閃閃發亮。

 

  我其實不知道這樣做的自己意義何在,就為了"跟風"喜歡男生?那我還不如繼續喜歡女生來得自在。

 

 

  我國中以後就放飛自己了,順利的交了幾個女朋友,其中最喜歡的就是平井桃了,他是從日本轉來的轉學生,她有著韓國人都沒有的漂亮臉龐。

 

  喜歡跳舞的她是眾人崇拜的對象,她放學以後會跟著三五好友一起在學校跳舞,但為了升學念書的我沒辦法這樣陪著她玩樂,我每天有補不完的習跟上不完的課後輔導。

 

  在一次偶然的狀況下,看到她在樓梯口跟一樣喜歡跳舞的別班的男同學擁吻著,我在樓梯口喊了她的名字「平井桃,妳在幹嘛!」,男的看到我拔腿就跑,留下我跟她眼神呆滯的相望。

 

  「我們分手吧,我覺得我還是喜歡男生。」

 

  頂著中長髮的我看來是比不上一個小平頭的男生,雖然有試著挽留但卻是於事無補,我就眼睜睜的看她離開了我的視線,我哭紅了雙眼連當天的課後輔導也沒去上了。

 

  老師把我叫到辦公室裡,問我為什麼成績變差了課後輔導也常常翹課,我只說了一句「我失戀了。」,老師看著我沒有任何的表情。

 

  「女生喜歡女生本來就不正常,這時候的妳應該要好好念書考上好學校,不然我就把妳在學校的事跟妳父母說。」

 

  聽著老師的字字句句,我的心裡只有害怕,我害怕老師會告訴我的父母,我只能接受老師這樣的"勸導",我默默地回到了教室坐著,心想原來這樣的我沒有傷心的權利。

 

  到了國三我看著學校為我們做的高中落點分析,看著上面的寫得東西我忍不住發笑,拿著報表問著我其中一個前女友俞定延。

 

  「ONCE女子高中,妳可以申請嗎?」

 

  「可以啊,怎麼了?」

 

  定延在班上的成績是中上,ONCE女中是排名中下的學校,而我的成績是班上前三名校排名50名以內,所以當她一說完我拿著申請表一直大笑,定延一臉疑惑的看著我,就把我手上的分析單給搶走。

 

  「疑?為什麼妳不行申請?而且妳全部的女中都不行耶!這是怎麼回事?」

 

  我繼續抱著肚子大笑著,等到我笑到眼淚都流光了以後,才穩住了情緒淡淡的說了一句話。

 

  「他們大概...怕我把全校女生都睡一遍吧。」

 

  定延聽到我說的話,似乎理解了什麼,除了揍了我一拳說我不正經以外,她手指握著下巴點點頭,覺得這些大人們真是神通廣大,連學生性向都可以掌握的那麼精準。

 

  甚至直接幫我排除了"危險學校",我真心覺得這只是剛好而已,心想算了啦其實也沒差,找間男女分班的學校讀就好,我退而求其次好了。

 

 

  上高中的我如願考上了一間男女分班的學校,整班都是女生真的是人間天堂,而且前後的班別也都是女生,男女生教室還分開成兩棟,走在走廊上是非常的舒適跟享受。

 

  雖然我不高,但我依舊是學校女子籃球校隊的一員,打控球後衛的我打球時,球場旁總是有很多學姊跟學妹在旁邊歡呼直呼好帥,我心想原來這就是一種苦盡甘來的感覺啊。

 

  這也造就了我一看到高中女生就會眼睛閃閃發亮的習慣,高中真的是我這生中最美也是最痛苦的記憶。

 

  最美的記憶是我交了我這輩子最漂亮的兩個女朋友,一個叫做湊崎紗夏一個叫做周子瑜,個性完全相反的兩個人,分別陪伴了我高中時期的上半部與下半部。

 

  最痛苦的記憶就是無縫接軌的戀情註定是死得很難看,我永遠不敢回想兩個人爭風吃醋大打出手的模樣,現在想起來都還心有餘悸。

 

  在畢業以後甚至出了社會,我還是習慣在紗夏面前不會提到周子瑜,我在子瑜面前也絕對不會提起湊崎紗夏,如果不小心說溜嘴,下場就是一記眼刀或約的那頓飯也就別吃了。

 

  提到她們兩個其實是有一個有趣的故事,學校都有家長座談會吧,子瑜是那次座談會的服務學生,教室裡面坐得滿滿的家長。

 

  子瑜跟我說還沒有跟我在一起的時候,聽不懂當初湊崎紗夏的媽媽說的話是什麼意思,後來跟我在一起以後她就懂了,幸好紗夏到現在都還不知道。

 

  「老師,我想問妳有關孫彩瑛跟我女兒紗夏的關係,她們那麼親密是同性戀嗎?」

 

  子瑜那時候聽到時,還努力的回想我跟紗夏的互動,當時只是覺得好笑,她心想我們不就只是感情很好的朋友,這樣就是同性戀?

 

  「我想她們只是感情比較好而已,請家長不要擔心,我在學校會特別留意的。」

 

  這是子瑜轉述給我聽的老師回的話,後來我才想起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有一天老師走進教室裡,看到紗夏正坐在我的大腿上抱著我,老師看了我們一眼有點無奈的說。

 

  「妳們兩個不熱嗎?」

 

  只記得當下紗夏只是抱我抱得更緊,看著老師跟老師說一點也不會,她覺得這樣抱著很溫暖,一說完老師就搖搖頭地站上講台,喊了一聲上課了。

 

  現在想想這所有的一切都非常有趣,我真不知道是招誰惹誰了,感覺怎麼處處被關心,我是個普通人而已,說真的不用太在乎我的存在,真的。

 

 

  上大學的我,這次終於交了一個跟我相同性向的女朋友名井南,我們互相了解對方互相照顧對方,我們走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出了社會的第三年,有一天她打了一通電話給我。

 

  「我的家人催我結婚,我找到了一個不錯的對象,他是我的同事對我很好,也是個適合結婚的對象,我的父母也很喜歡,所以我們...」

 

  我已經忘記當下的自己是如何掛斷電話的,我是如何從上班的地方回到家裡,我又是如何沒有味覺的嚼著家裡為我準備的晚餐。

 

  我只知道當我有意識的時侯,我躺在孤單的雙人床上臉頰掛滿了淚痕,我知道晚安的訊息不會再傳來,我再也沒資格擔心那人下班了沒?吃飯了沒?

 

  我甚至開始懷疑性向原來不是永久的,但為什麼我永遠都不會變,我永遠都只喜歡擁有誘人的雙峰跟迷人雙唇的女人,為什麼只有我不會變。

 

 

  過了那麼多年的我,當我聽到了《Billie Eilish - wish you were gay》這首歌。

 

  我輕笑著 "I just kinda wish you were gay" 我也常常這麼希望著,但是總是事與願違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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